【通知公告】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2-04-01 09:50 浏览次数:13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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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工程学院文件

 

 

校政就字〔2022〕2号

 

 

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

关于就业工作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的通告

 

校属各单位:

2022届毕业生已进入求职择业的关键时刻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,确保实事求是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,现将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再次重申教育部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的就业工作要求

“三严禁”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、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;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、户籍、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;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。

“四不准”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二、就业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

各学院要严格执行《2022年度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》相关要求,要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,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,确保上报就业系统的数据真实准确。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做假情况,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举报内容认真核查,一经查实要立即整改,并严肃追究相关学院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,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并全校通报。

三、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

学校已在官网公布举报电话,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教育部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要求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向学校就业处、纪检监察处反映。

就业处电话:  0790-6358009  

纪检监察处电话: 0790-6337668   

邮箱:1693541281@qq.com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江西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22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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